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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远律师-山东东方太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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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远 律师

专职律师
执业状态: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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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山东东方太阳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711200610695036
执业年限:19
政治面貌:群众
所属民族:暂无数据
毕业院校:暂无数据
最高学历:硕士研究生
荣誉收录:0
惩戒收录:0
擅长类型: 等待数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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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地址: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泰安路33号供水大厦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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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自互联网公开信息,仅供参考,更新至202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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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

上海对外贸易大学经济学学士,武汉大学法硕,英语六级。2006年律师执业至今已近十载,主要从事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国际贸易、涉外商事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为晋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黑龙江龙煤瑞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淦中商贸有限公司等多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提供常年法律服务,日照市东港区民政局常年法律顾问。2008年经省律协选拔赴美国加州圣伯纳迪诺大学进行反倾销理论与实务培训。曾为英国外商投资提供专业法律咨询,并出具相关法律文件。代理国际信用证贸易纠纷,挽回了国内客户的巨额损失。2013年4月23日被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山东调解中心日照分中心聘为调解员,聘期3年。2014年6月16日被选为山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专业委员会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业务委员会委员。2015年1月被选为日照市归国华侨联合会聘任为日照市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任远律师曾在《理论与现代化》2005年12月专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新破产法适用范围之我见》一文;曾在《知识与创新》2005年12月刊上以第二作者身份发表《浅论船舶抵押制度对抵押权利的限制及其合理性》一文;曾在《中国学术研究》2007年5月刊上发表《试论我国建立公益诉讼制度的必要性》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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