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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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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7号润华大厦1号楼1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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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邹钧律师,现任山东金律通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政协烟台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民革烟台第五支部主委,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曾担任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烟台市民主党派专家服务团成员,烟台市武术协会理事,烟台市拳击协会副秘书长。1999年开始作为专职律师执业至今的邹钧律师,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办案经验,工作严谨规范、认真负责,爱岗敬业,积极投身于法律事业中,自执业以来承办多起重大案件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关注社会公益,关心弱势群体,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念。经过多年的执业和自身不懈努力,邹钧律师在企业破产清算、房地产、金融等法律服务领域确立自己的服务目标和优势。作为一名律师,邹钧律师自2000年执业以来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为多家房地产公司及建筑公司提供法律意见、解决法律纠纷,使当事人避免巨额经济损失。承办多起重大工程建设、金融等经济纠纷案件和刑事案件,并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受到当事人好评。作为一名政协委员,邹钧律师珍视自己的责任和义务,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在担任政协委员期间,针对交通道路车速过快问题、审判大楼无障碍设施问题、电子显示屏的规范等问题,提出了多个议案,等到了相关部门及各个单位的高度重视和积极落实。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邹钧律师始终把服务社会、奉献社会、关心社会弱势群体放在首位,热心公益事业,一直致力于增加广大群众的法律知识,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多次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大型普法活动,并在电视、报纸等媒体上为广大群众答疑解惑。其作为执业律师点评的普法节目《亲情的尽头(上下)》、《一对亲家两场官司》在中央电视台播出,获得一致好评。中央电视台记者还曾为媒体广为报道的“父亲抛弃孩子,保姆代为照顾”一事专程来烟台对邹钧律师进行采访。《物权法》、《婚姻法》解释三出台后邹钧律师与烟台媒体联合推出系列解读,用通俗的语言为老百姓普及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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