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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未认证
擅长类型:
民事案件
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律所地址:
经七路83号润亨大厦9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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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李艳,主任,执业律师,山东大学法律系毕业,硕士学位。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山东省委员会金融支部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委员会委员,中国环境学会法学分会会员,济南市律师协会行政专业委员会委员,陕西省渭南市仲裁委仲裁员。2000年——2005年为山东天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5年与其他四人共同创立山东诚亦成律师事务所(现山东国杰律师事务所),为该所的创始合伙人之一;2010年发起成立山东枫桥律师事务所,现任该所主任。李艳律师执业多年,主要业务领域涉及公司企业、房地产物业、银行金融、经济合同、知识产权保护、侵权纠纷、婚姻继承、劳动人事争议、刑事辩护等,尤其精通婚姻继承、知识产权保护、房地产、合同法及侵权行为法领域。并为多家单位担任法律顾问工作。凭借丰富的经验为当事人挽回了经济损失,维护了当事人的正当权益。李艳律师强化实务工作的同时还注重对业务的研究和学习,积极参加有关环境业务及商事业务的法律培训。对环境业务方面的理论研究尤其突出,发表论文有《环保行政不作为的成因及对策》、《我国实行排污权交易的现状及其前景展望》、《环境侵权案件中的举证责任》等。2007年正式成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委员会委员。除此之外,李艳律师主要获奖论文还有《外来务工子女的受教育权法律保护》、《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脱节现象面面观》、《公益法律服务新思维》等,其中《外来务工子女的受教育权法律保护》作为提案被民革山东省委主委提交全国政协会议讨论,引起强烈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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