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简介 新疆天通律师事务所原名为焉耆回族自治县法律顾问处,成立于1982年1月,后更名为焉耆回族自治县律师事务所,1997年更名为新疆天通律师事务所。新疆天通律师事务所原系国办律师事务所,2003年10月15日经自治区司法厅批准改制为合伙律师事务所。新疆天通律师事务所拥有一支政治觉悟高、业务素质精、职业道德好、富于敬业精神的律师队伍(全所现有人员9名,执业律师8名,行政辅助人员1名,全所人员均为本科学历),本所确立合伙人会议为最高权利机构,制定了财务、收费、重大案件讨论、政治业务学习等一系列完善的规章制度,为全所各项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为加强新疆天通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经相关部门批准,2010年5月30日新疆天通律师事务所成立了党支部,现有党员6名,由律师事务所主任担任党支部书记、另一名熟悉党建工作的专职律师担任副书记。本所业务涉及民商、刑事、金融、房地产、劳动保险、行政诉讼、仲裁及法律顾问等法律事务领域。本所业务服务方式:1、专人负责:每一项法律业务,都指定一名专业律师专职负责,以保证当事人能够随时联系到承办律师。2、团队协作:根据当事人的服务需求情况,配备相应领域的专业律师组合,充分发挥集体智慧,为当事人提供更加全面和精准的法律服务。3、统一管理:所有法律事务都纳入律师事务所的管理系统,由律师事务所统一管理,以便提高效率、规范作业。4、服务监督:律师事务所设专人负责法律服务的监督和管理,不断改进律师服务方式和服务质量。本所现担任县、部分乡镇人民政府、多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加强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建设,严格落实诚信制度,根据律师行业法律、法规及时修订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监督及投诉查处制度。公开律师行业收费标准,建立监督台,公示全所人员的照片、执业证号、联系方式及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律师事务所聘请了公、检、法、司机关五名行风监督员,对执业律师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新疆天通律师事务所成立以来,2003年被巴州司法局授予“文明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2010年被自治区司法厅授予“规范化建设考核优秀单位”荣誉称号;新疆天通律师事务所党支部2次被评为焉耆县先进党支部、3名党员被评为焉耆县优秀党员。新疆律师事务所大力加强党建及律师队伍建设、内部管理,坚持以政治合格、规范管理、业务过硬作为发展宗旨,力求以人为本、诚实守信,为社会各界提供更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本地区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律所主任:
马全海
所在城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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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机构:
焉耆回族自治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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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2004-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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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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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所/分所:
暂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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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人数:
暂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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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6022217
营业时间 周一至周六 09:00-21:30
新疆焉耆县解放西路海都新苑小区15-9门面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