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简介 广西金桂北斗律师事务所于2007年2月8日创办,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直属广西区司法厅,目前有合伙人刘桂宽、莫远锋、彭佩妮、林有锦。其前身为1994年创立的广西北斗律师事务所(后更名为金北斗律师事务所)整体转换而成立,是广西区司法厅最早批准成立的非公办律师事务所之一。广西金桂北斗律师事务所为综合性的法律服务机构,位于广西南宁市中心高档写字楼—泰安大厦19楼,本所共有专职律师8人,兼职律师4人,实习律师2人,律师助理1人,后勤行政人员2人。本所律师的业务能力和文化素质较高,其中拥有法学硕士学位的律师5人。本所拥有现代化先进的办公设备,环境优越,设有独立的资料室、会议室和档案室。本所拥有一批精通法律、熟悉英语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优秀中青年律师,为综合性的法律服务机构,下设刑事法律事务部、民商事法律事务部、行政法律事务部,业务范围涉及民商事、刑事、房地产、金融、海事海商、涉外法律事务、行政诉讼、企业法律顾问等多方面的法律服务。办理案件的主要业务范围:侧重于为中外客户提供涉外及国内民商事法律服务,同时也办理其它重大的刑事、行政及非诉讼法律事务。我所成立十余年来,坚持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的办所方向,致力于本所的文化建设和品牌建设,建立高素质、专业化、复合型的律师队伍,在大力开拓律师业务的同时,积极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升专业素质,强化内部凝聚力和竞争力,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激烈竞争的律师行业中始终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本所律师大多毕业于武汉大学、南京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大学、广西大学等知名高等学府,具有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务工作经验,能够处理各种复杂、疑难、艰深的法律事务。十多年来本所在广西享有较高的知名度,2005年6月在首届全区优秀律师事务所评比活动中,成绩优良,获得特别嘉奖的荣誉。成立至今,本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从未有过违法或受行业行政处罚记录。目前,本所律师先后担任数十家国家机关、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如南宁晚报、广西电视台、南宁市地方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广西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广西广达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南宁梦之岛百货公司、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斯壮城市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南宁市东沟岭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南宁丰业创展房地产有限公司、广西金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西人才市场、南宁开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经过多年的不解努力,现我所成为广西区内较为有影响力的优秀律师事务所之一。
律所主任:
林有锦
所在城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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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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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2007-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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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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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所/分所:
暂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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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人数:
暂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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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5867609
营业时间 周一至周六 09:00-21:30
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E座24楼2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