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简介 广西桂通律师事务所是成立于2003年5月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其前身为广西国信新兴律师事务所,因南宁地区撤并,故而更名为广西桂通律师事务所。本所首席律师李禄修主任,1992年从区公安厅辞职从事律师执业至今已近二十余年,凭借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出奇制胜的办案效果,承办过多起有影响的复杂疑难案件,尤其是近年来成功地代理了不少重大复杂的金融案件。在办案过程中结合实践对涉及金融系统的案件的成因及法律问题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具有较为深厚的金融法律功底和丰富的诉讼实践经验,现为广西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专业委员会委员。1994年,李禄修主任被广西司法厅评为“全区优秀律师”,2000年1月被广西司法厅、人事厅评为“广西司法机关重建20周年先进工作者”。担任南宁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本所李禄辉律师1999年开始执业,在诉讼和非诉讼案等各个领域均有不俗表现,尤其擅长金融案件的诉讼、执行案件的办理,与各级法院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当事人的好评。其中于执业初期即成功地处理了一起涉及公司内部股东之间的权益纠纷,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又促使公司得以进一步发展;自2000年起全力以赴为金融机构和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清收不良贷款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从诉讼到执行的全程代理,经办案件数百起,最大化的实现了金融机构的债权,切实维护了委托人的利益。桂通律师事务所的业务优势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是注重与有关司法及行政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在长期的办案过程中与上述单位建立了良好的业务沟通关系;第二是长期形成的积极认真、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使所代理的每一个案件都能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利益敢于同某些不良风气进行斗争,委托人能够予以充分的信赖;第三是骨干律师不仅具有牢固的法学素养,而且在长期接触金融保险等案件的过程中,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注重对有关金融保险等案件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讨,对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有比较深刻的理解和掌握,从而在金融保险诉讼领域形成了深厚的专业积淀。桂通所能够做到高效代理的前提是基于长期的执业专注、团队构建,我们的目的就是以法律的名义为您,尽一份心,出一份力,在前进的路上,桂通希望与您携手同行
律所主任:
李禄修
所在城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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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机构:
南宁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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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2003-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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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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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所/分所:
暂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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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人数:
暂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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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5850161
营业时间 周一至周六 09:00-21:30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五象大道401号南宁航洋信和广场3号楼二十八层2801号